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需求,提高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从业人员的素质,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决定于2009年3月15日-4月26日(每周日全天)在北京举办一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系统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报名参加
一、证书简介:学员经过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培训后,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命题的(5月中旬)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1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
三、申报程序:(1)填写《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附后)(2)提交材料(身份证及学历证明A4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任职证明A4纸原件两份、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5张,每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3)报名、缴纳费用(4)参加培训(5)领取准考证(6)参加考试(7)合格人员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四、指定教材:《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五、培训费用:4800元(含培训费、鉴定费、考试费、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