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使用与管理程序版本2003CDJL/CX1002—2003修改状态0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程序文件HEBTCX1003—2003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使用与管理程序2003-05-10发布2003-06-01实施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发布HEBCTC1目的范围本程序规定了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数据、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
本程序适用于自动化设备配套计算机及储存技术质量文件、检验数据管理等
1自动化设备配套用计算机应由仪器设备专业操作人员管理
2其它通用计算机由计算机操作人员使用管理
3业务室负责定期对计算机数据备份进行收集、整理,并移交资料员归档2
4业务室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升级、换版及维护
5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专家对计算机配置及软件适用性进行测试评价
1使用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采集、处理、运算、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数据时,应确保符合《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
2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至足够详细的程度,并对其适用性进行适当的确认,以满足使用要求
3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保证数据输入、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4自动化设备配套用计算机软件的管理
1检验室技术人员使用自动化设备,除执行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外,对计算机软件应制定足够详细的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a)仪器设备研制报告(含系统结构原理分析、数据采集、处理、传送、输出方式等);b)操作说明书;c)仪器设备使用调试报告;d)应用软件测试大纲
2软件设计员必须对设备自动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被改动
3软件应对数据结果能输出打印,输出的内容中必须包含人工输入的信息,便于校核人员对输入信息正确与否进行核查
因某种原因,需对输出的数据进行修改的,必须留下书面记录,书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