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2009年05月0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3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第一节声明与承诺8第二节董事会秘书11第四章保荐机构14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17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17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20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21第六章定期报告22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26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28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28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29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30第十章关联交易35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35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37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41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41第二节募集资金管理42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43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5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45第六节回购股份46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48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50第九节股权激励51第十节破产53第十一节其他56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59第十三章风险警示处理62第一节一般规定62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62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处理66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上市67第一节暂停上市67第二节恢复上市70第三节终止上市75第十五章申请复核79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80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80第十八章释义82第十九章附则84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85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90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95附件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100第一章总则1
1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