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状及解决办法省安监局2009-05-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础,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必须做好的一项保障工作
临时用电是施工现场极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一个项目,触电事故更是建筑领域五大伤害之一
建设部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预防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编制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执行多年,施工现场触电伤亡事故大为减少
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后加以修订,编号为JGJ46-2005,从2005年7月1日施行
在新修订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增加了25条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其中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①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③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另外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即: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此外规范对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接地电阻、防雷、配电室及设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等项目也提出了相应的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
在此不再赘述
新修订的《规范》已经执行两年多了,从对各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来看问题不少,有少部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与《规范》要求相差甚远
主要表现在: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不规范或者未编制
(1)部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不是由专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而是由施工员、安全员或者是电工进行编制,根本不能用于指导现场施工
有的仅写出方案或者是编制、审核、批准不符合程序
(2)编制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
《规范》规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8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