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摘要:本文在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投资体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投资体制的现状,提出了加快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三项建议:改造国有投资主体,大力培育非公有经济投资主体;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完善政府的服务职能;提升中介组织的功能,为社会投资提供优质服务
关键词:投资体制;市场经济经过20多年的艰苦探索和努力,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已取得明显的成效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在投资与投资有关的体制方面颁布和推行的改革政策和措施超过40项
[1]但人们普遍认为,与金融体制、财税体制等项改革相比,投资体制改革是滞后的
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投资体制改革
如何在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改革的步伐
笔者认为,充分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的经验,结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为我所用,是十分必要的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投资体制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但依据中国的国情,我们不可能全部照搬
为汲取其精华,可从剖析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投资体制的特征入手,借鉴其成功之处
一、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投资体制主要特征综观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投资体制,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1
企业是真正的投资主体,是投资体制的基础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投资主体也分为政府、企业和私人三种
但企业投资主体占主要地位,全社会的投资总量中,企业投资占绝大比重
各国政府投资数量较少,仅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
例如,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科研、卫生保健、环境保护等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能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是由投资主体的产权属性决定的
以下几个特点足以表明企业是真正的投资主体已名副其实:其一,企业投资完全由企业依据市场状况自主决策,政府不干预企业投资
其二,企业投资主体的责、权、利三者统一,并承担全部风险
其三,绝大多数企业的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