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系的调研报告一、xx市城乡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弱势群体是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一个特定群体
主要是指那些“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需要国家和社会扶助、支持的社会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天灾人祸的受害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xx市逐步形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特困救助等为主要内容,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管理服务渐趋社会化的保障体系
一是社会保险全面启动
xx市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已全部启动运行,除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其余均实行市级统筹
社会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地税负责征缴,财政负责监管,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待遇给付
截止2008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户数达872户,参保人员4
15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
3万人,征缴养老保险金1
3亿元,新增参保人员1753人,完成省上下达扩面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
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金2766万元,新增参保人数2110人,完成省上下达扩面任务的98
97%;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598户11
13万人,参保城镇居民14
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598户7
9万人,2009年底覆盖面达到90%;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31户,参保人数达到2
二是城市低保标准不断提高
全市城市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保障标准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
截止2008年底,享受城市低保对象达2
76万人;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125—145元提高到152—176元,月人均补差从2006年76
5元提高到116元,保障面从2006年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