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质量保证工作的中心是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职能,明确目标、分清职责、权限,避免互不负责、互相推诿、贻误或影响质量保证工作
所以,特制定如下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度一、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行政负责人)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者和质量保证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工程质量有直接责任
2、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活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手册》及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措施要求
3、接受质量保证部门及检验人员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处理或整改,并针对问题性质及工序能力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
4、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开展自检和工序交接的质量互检活动,开展质量预控活动,督促管理人员,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等各项质量记录
5、加强基层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程序办事,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程序办事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予以制止,并决定返工,承担直接责任
6、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及时上报事故的真实情况,并及时按处理方案组织处理
7、组织开展有效活动(样板引路、无重大事故、消除质量通病、QC小组攻关、竣工回访等),提高工程质量
8、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技术素质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对工程项目质量负技术上的责任
2、依据上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施工设计、施工方案以及技术交底、具体措施
3、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有关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4、对质量管理中工序失控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判断,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5、有权制止不按国家标准、规范、技术措施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
已造成质量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