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实施细则为加强计划免疫工作,有效提高接种质量提供依据
下文是《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发挥疫苗在防病灭病中的作用,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儿童计划免疫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有计划地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直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
第三条全省实行儿童计划免疫制度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
居住我省的儿童(包括无常住户口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儿童),除禁忌症者外,必须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目标,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计划免疫协调小组,协调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
计划免疫协调小组成员部门按照分工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计划免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疫苗和冷链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负有计划免疫工作义务,在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和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下承担责任区内的计划免疫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进行预防接种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负责计划免疫的宣传、动员和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儿童必须有《预防接种证》方可办理入托儿所、幼儿园、和上小学校的手续医学`教育网整理
未进行预防接种和预防接种不全的,应在补种后办理上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