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筹资工作汇报一、筹资原则(一)市级统筹原则
新农合基金以市级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二)以户为单位参合原则
农村居民要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准)全员参合,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
二、筹资对象(一)我XX县区内的农村居民
(二)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三)按照市新农合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农合委发〔2008〕2号)文件规定,凡城镇村改居居民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户,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筹资标准农民个人缴费为每人60元,政府补助在每人200元的基础上将继续增加
享受报销日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市民政局代缴,市民政局要于12月10日前将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名单下达给各乡镇街道
实行晚婚晚育的“独女报名领证户”和“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由市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各负担50%,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于12月10日前将晚婚晚育的“独女报名领证户”和“双女绝育户”名单下达给各乡镇街道
四、筹资方式农民个人缴费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筹集,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收缴,以户为单位,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参合全覆盖
参合资金由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一次性代收,并为参合农民开具《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专用票据》(由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到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
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农民个人缴费上交至第1页共3页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将全部个人缴费汇总核实后,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上交至市财政专户
五、信息统计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统计2012年参合人员有关信息,核对好参合农民的家庭住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合作医疗证号、与户主关系,享受民政、计生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