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FCA团体标准T/SHFCA002-2021化妆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GuidelinesforStabilitytestingofcosmetic2021-07-12发布2021-10-12实施T/SHFCA002-2021化妆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稳定性试验的分类、试验要求、试验方法、结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通过一定程序和方法的试验,考察样品的感官、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的变化情况的稳定性试验及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分类根据样品的不同特性,稳定性试验可采取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又称强制破坏性试验,包括高温试验(高于加速试验温度10℃,如50℃)、高湿试验(如相对湿度75%或更大)和强光照射试验等
考察项目为外观、香气、pH值、耐寒、耐热、离心考察等
2加速试验在40℃±2℃、相对湿度75%±5%条件下进行6个月试验
考察化妆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变化,并初步预测化妆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3长期试验在常温常湿规定的条件下(如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等),放置直至36个月末取样进行检测,按样品具体的考察指标进行检测,与产品的执行质量标准比较
4试验要求1T/SHFCA002-20214
1批次试验样品不少于3批,样品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样品其配方和工艺应与批量生产一致
2包装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所用样品的包装材料应与批量生产产品一致
3存放环境要求稳定性试验中所用控温、控湿、光照等设备应能较好地对试验要求的环境条件进行控制和监测,如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照度±500lx等,并能真实监测温度、湿度、照度
4考察项目化妆品稳定性考察项目按照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分常规项目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