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职代会建设工作汇报为加强区域(行业)内小型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我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XX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意见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经过全体干部与职工的共同努力,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充分发挥了职代会在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基本情况我县共有乡镇(街道)个,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的乡镇(街道)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
全部乡镇(街道)共有小型企业个,职工总数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覆盖企业个,覆盖职工人数人,分别占企业总数的%,占职工总数的%
已建立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职代会制度与实施细则,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机构、有组织制度、有工作制度、有档案资料,以此规范职代会运作
其中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
具有知情建议权,听取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情况和劳动关系状况报告,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具有审议共决权,审议共决并通过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草案及职代会的其他事项
具有检查监督权,检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职代会决定事项落实、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厂务公开等情况,可对其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二是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
坚持民主推选职代会职工代表,合理分配代表名额,工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代表总人数的50%,其中,女职工代表应当与女职工人数比例相适应
职工代第1页共3页表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能够联系群众,敢为职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