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队伍督查工作汇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化我县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府发〔〕4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县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基本原则
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
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县级、乡镇级和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加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
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以民兵预备役、武警中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组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我县发生的一般、较大级别地震、暴雨洪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建(构)筑物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处置发生在我县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发生在我县的干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抢险第1页共8页救援工作
(二)加强乡镇级和村(社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