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县2010年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3所。其中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校2所,省备案校7校,县自行建设项目校14所(上报省为3所)。预算总投入2400万元。二、工作思路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xx县2010年合格学校建设,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县发展和改革、财政、建工等职能部门参与监控,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强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县教育局牵头组织规划设计、预算结算、竣工验收、考核评估等工作;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工程实施;县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建工、教育等部门负责招投标监督;县财政负责资金筹措与拨付;县建工、教育等部门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与监督。坚持以县为主,严把规划设计、预算和结算审计、竣工验收质量关。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负责鉴定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征地拆迁、施工环境协调、安全、进度、质量管理以及筹措部分建设资金等事项。县教育局从上级争取或上级安排的专项工程(如初中工程、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且不需要地方配套的建设项目,继续按“五统一”原则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乡镇中学具体负责实施。2、进一步调整招投标方式,规范项目管理。施工合同结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严格按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株县政发[2008]26号)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3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5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以乡镇为主,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实行公开招投标。为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1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所在乡镇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直接发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或30万元以下的新建项目,由所在乡镇邀请三家以上县内具有建筑法人资质的施工单位,采用邀标的形式组织实施;公开投标和第1页共3页邀标工程均以项目学校为标段。3、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一是县财政依法征足教育费附加和城市建设维护税,并全部专款用于学校建设,设法捆绑资金,统筹安排。二是乡、村两级通过财政挤一点,社会捐一点,向上争一点等方式积极筹措合格学校建设资金。三是明确付款方式。工程建设资金由施工单位凭验收备案表提出付款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送县教育局审核汇总提出用款计划,财政局审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乡镇财税所负责资金结算工作。四是明确付款办法。工程当年完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资金50%,以后年度按结算审定价格,第二年付40%,第三年付10%,期间不计利息。工程建设资金继续按“县财政统筹安排2/3,乡(镇)村和社会自筹1/3”的原则筹措。4、进一步加强合格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力量将原领导小组调整为。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和联系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建工局、县交通局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2010年合格学校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和组长、副组长包片责任制。5、进一步动员部署,确保2010年合格学校建设任务落到实处。3月底,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有关乡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2010年合格学校建设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2010年合格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合格学校建设管理办法、合格学校建设考核评估方案。县长与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定工作责任状,有效落实了2010年合格学校建设任务。6、进一步做好项目校规划,确保软件、硬件建设全面达标。3月份,县教育局联合县规划局、建工局和有关乡镇,对2010年建设的23所合格学校逐校进行了为期12天的现场规划。做到一校一案、软硬并重、实用达标。第2页共3页三、存在的困难与请求1、合格学校建设资金压力大。合格学校建设省定目标为5-8年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完成,县级财力压力十分艰巨。2008年、2009年合格学校建设难以按预期计划全部结算。2、合格学校建设进度难以准时完成。虽然我县今年合格学校建设启动较早,但有些项目校因征地拆迁影响,难以在市验收时全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