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的目的与依据为了提高运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建立起科学化,程序化的运行管理体系,依据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组织编写的《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运行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修订)》中规定,结合临时通水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组织保证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的领导下,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主管调度运行工作,负责全线的统一调度,现地运行单位负责辖区具体运行工作,服从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调度中心和二级运行管理单位的调度
第三条: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通水实行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运行制度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通水调度中心下达调度指令是二级及现地运行管理单位进行操作的依据,及时落实指令内容是各自的职责
在运行期间,通水调度中心对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负责,二级运行管理单位要对通水调度中心负责,现地运行管理单位要对二级运行管理单位和通水调度中心负责
第四条:适应范围及要求本细则适用于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的运行管理工作
各级调度、管理、运行机构及人员须参照《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运行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细则的要求,完成细则制定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运行前的准备工作通水前,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的培训及动员、值班安排、工程检查、试试模拟调度等
第一条:运行人员的培训1、为提高各级运行管理人员的素质,适应通水的需要,需对进行上岗前培训,没有经过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进行管理、调度、运行工作
2、培训计划由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通水调度指挥部制定,培训内容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2010年临时通水运行实施方案》、《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运行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修订)》结合渠道输水等相关知识选定
第二条:各级机构上岗与开展工作要求各级管理、调度、运行人员按照要求时间上岗,尽早熟悉各自的工作环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