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
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三次
2、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工程建设区、公路等进行巡查
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3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按照生产技术部划定的3级以上危险区由项目管理部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回采后对于3级以上危险区的地面建筑,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威胁区,要书面通知业主避灾明白卡注明危险区范围、可能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