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尔乡中心卫生院基药执行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亚尔乡卫生院是一所综合性医疗机构,地处XX县区西郊,承担着全乡58000多农民群众的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计划生育服务、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和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全乡共有17个农村基层卫生所,乡村医生及保健员27余名,乡村保健网络健全
中心卫生院占地面积11亩,使用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300平方米,目前设有外科、内科、妇科、检验科、眼科、口腔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按摩理疗科、药械科等科室
病房床位45张,具备一般妇科、外科手术能力
二、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于2011年2月21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现将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把握政策,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我院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从2011年2月21日开始,正式启动实行基本药物集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所有药品均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农合药品目录》中购进并实行五个统一,即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价格与目录严格一致,库存目录外药品退库
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
药品156种
目前,我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正按照卫生行政1主管部门制订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
(二)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我院成立了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组长,每月召开一次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进行一次基本药物制度的自查自纠,并针对医师处方、医嘱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点评
(三)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利用宣传栏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识,争取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对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人员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全面学习和第1页共9页掌握国家的医改政策,能够接受基本药物理念,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改变医务人员用药习惯,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