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新准则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二00八年十月(资产类科目)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本行的库存现金
二、本行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XX存款”等科目;支付现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本行持有的库存现金
四、本科目归属资产负债表“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1003存放中央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本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通过中央银行领缴现金、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存款和财政性存款等
二、本科目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行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XX存款”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本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五、本科目归属资产负债表“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1011存放同业一、本科目核算本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本科目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行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本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五、本科目归属资产负债表“存放同业款项”项目
1013存放同业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本行存放同业款项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按存放同业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负债表日,存放同业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计的金额,借计“资产减值损失——存放同业减值准备”,贷计本科目
(二)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存放款项价值以后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存放同业减值准备”科目
(三)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存放同业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