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和赠予税的防腐治腐功能及制度设计作者:喻长庚【摘要】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既是收入和财富公平分配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治腐的对策之一
本文在分析遗产税与赠与税在防腐治腐中的作用后,重点就遗产税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关键词】遗产税与赠予税防腐治腐功能应税遗产税率一、遗产税与赠予税的防腐治腐效应1.征收遗产税与赠与税可以淡化腐败动机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之所以有人愿意冒着风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均是受其获利动机的驱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是否愿意去赚取某种“收入”或“所得”,完全取决于这种“收入”或“所得”与取得这种“收入”或“所得”需付出的“成本”或承担的风险之间的对比关系
如果“成本”或风险大于“收入”或“所得”,人们将不愿再去赚取这种“收入”或“所得”
否则,人们就甘愿付出“成本”或承担风险,而谋取“收入”或“所得”
可以说贪污受贿者既要承担政治风险,又要承担经济风险
但这种风险只有对被发现和处理者才是一种现实的风险
而对侥幸不被发现和处理的人来说,则是一种并不影响其实质利益的潜在风险
在我国当前条件下,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被发现和处理的腐败问题占实际发生的问题的比例还是较低的
由此可见,腐败的现实风险和成本还是较低的
这也是贪污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如果严格所得税的征收,再加上征收遗产税与赠与税,则从一定意义上增加了贪污受贿者的“经济成本”
贪污受贿者冒极大风险而得来的“收入”或“所得”,最终相当部分不能归其支配,久而久之,他们将会产生一种
既然如此,何必当初”的想法,从而淡化其腐败的动机
严厉的纪律与法律惩处使他们“不敢”,而高额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则使他们“不愿”
2.征收遗产税与赠与税可以将部分灰色收入和非法所得转化为国家收入
灰色收入以及非法所得,如果没有得到处理和解决,最终将主要有四个出处:一是用于个人或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