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职权2006年9月12日机构简介一、基本情况:乐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正科级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
组织实施地方质量振兴计划,制定当地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
3、负责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
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省局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4、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纪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组织辖区内本系统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
5、负责本辖区标准化工作
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计量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7、综合管理本辖区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管理
8、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对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
9、组织制定本辖区质量技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