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调研报告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升村民的性别平等意识,促进村内民主管理,2012年底,**县妇联、**县民政局联合启动了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为更深入地了解村规民约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县妇联利用1个月的时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全县村规民约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有关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这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520份,收回有效问卷5025份,回收率91%
我县有551个行政村,其中416个村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占75
5%,223个村完善了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条款,133个村把涉及妇女权益的条款写进了村规民约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村庄的村规民约在维护妇女权益问题上能够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证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婚嫁、移居等原因,有些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失地情况
在失地妇女中,90%以上是已婚妇女
严格落实土地承包政策
全县大部分村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期三十年的政策,并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在土地承包中,大部分村都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确定承包土地人口,不搞性别歧视,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采取措施,合理解决因婚姻流动出现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问题
一是“动帐不动地”
即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大稳定政策下,采取微调的方式,由减人户将承包地转为机动地,交纳承包费
集体给予因婚姻流动而未分配到土地的妇女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预留机动地
“机动地”是为解决人地矛盾而设立的,在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情况下,“机动地”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因婚姻流动出现的妇女土地承包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村大批男女劳动力从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