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惠农政策工作调研报告一、自查与落实责任相结合,提高涉农责任单位按规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为了促进涉农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我们加强督促涉农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赋予自查自纠更多的内涵,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排查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及时对全县涉农责任单位、涉农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对强农惠农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动态登记和监控,切实增强涉农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开展自查自纠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截止目前,我县已对24个涉农责任单位、23项涉农项目、13239
69万元涉农资金进行登记,列入监控的范围
二是及时落实“告知”
我们就如何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书面等形式要求和提醒涉农责任单位,特别对比较重要的11个涉农责任单位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使其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认认真真地履行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三是落实报告制度
我们要求涉农责任单位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包括项目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安全、廉洁、公开、透明等方面的措施及时报告,并实行“月报”制度,便于我们掌握全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动态
今年以来全县24个涉农责任单位、11个乡镇共上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140次
通过以上措施把涉农责任单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宗旨责任、廉洁责任、效率责任与自查自纠有效地结合起来
同时我们把相关要求和应该落实的责任以书面等形式及时告知涉农单位,使涉农单位明确责任目标,明确如何防范失误及违法违纪行为,以便防微杜渐,改变了过去单纯要求责任单位自查自纠的做法,使自查自纠行为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监管与加大问责力度相结合,强化县直纪检组及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我们认真整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检查的主力军作用,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