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美国公司的情况介绍更新:苏州注册公司网(2007-9-915:49:00)美国公司的基本种类如果你希望在美国开设一个经营实体,大致上有以下五种可供选择的架构模式:非盈利公司(Non-profitcorporation)个人所有权公司(SoleProprietorship),合伙公司(Partnership),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不同的公司架构,将面对不同的风险责任,税务安排和产权转移方式。每一种公司架构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劣,发起人一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情况,考虑事业的发展前景和目的取向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公司模式。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一下各种公司的不同特点:一非盈利公司(Non-profitcorporation)非盈利公司是为了推动慈善,教育,宗教,科技文化进步而设立社会公益机构。在五种公司架构里,只有这种架构是不以商业盈利为最终目的,但是,它可以通过收取费用或谋利的方式来推动其追求的目标。签于其公益性质,联邦和各州都给予这类公司很多优惠待遇。其中以出自联邦税法典的第501(c)(3)条给予公司本身税务豁免最为根本。所以,非盈利公司也常常被称为501(c)(3)公司。但要说明的是,董事和员工的薪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除了符合公司宗旨的活动收益获得免税以外,非盈利公司还可以接收政府和私人的捐赠。(为了鼓励人们捐赠,联邦税法规定,捐款可以用来抵税)。公司设立时,其宪章必须规范其公益宗旨,此外,公司必须选举董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并记录。公司章程必须明确规范董事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决策程序,表决方式和活动范围。另外,非盈利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不受公司法律责任的追索。此外,非盈利公司在注册费,邮资和地产税等方面都有优惠。非盈利公司不易设立。税务豁免的地位要申请经批准。税务部门对非盈利公司的活动范围会严加看管。此外,非盈利公司不准进行政治游说,影响立法。董事成员和管理人员不得从公司的任何活动中谋利。二个人所有权公司(SoleProprietorship)个人所有权公司是由一个人拥有的责任无限的公司,它是一种最简单的公司形式。公司的拥有人行使全部的职能,自行作出决定。享有全部的利润,缴纳全部的税款,赔偿所有的损失,承担一切风险。公司拥有人对公司经营所引起的法定责任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公司或个人的全部财产都可被法定地用来清偿债务。事实上,由于拥有者本人和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拥有者一般以自己的名义来进行经营,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给客户开发票,并不必进行公司注册,但是拥有者必须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这种公司的强项是:开创成本低,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所有人即是决策人;所需流动资金最少;单层收税,税率优惠;拥有者毋须和他人分享利润。其不足是:责任无限;一旦拥有者不在,企业难以正常运行;而且由于风险高,难以筹集外部资金。三合伙公司(Partnership)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实体,为了谋利做生意,签订合伙协议而组建的公司就是合伙公司。合伙企业的组成和存在是以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协议条件为基础的,它是个人所有权公司的复合体。公司一切法律后果都由每一个合伙人全部负责,而不是用合伙企业的商号的名义来负责。合伙人可以资本、劳力、财产或技术出资,他们共享公司利润,同时也共担公司风险。此类公司常见于服务性行业;如广告代理、股票经纪或会计师事务所。在两个人的合作关系中,如果其中一人离开或宣布破产,则伙伴关系自然解体。合伙公司易于成立,从事贸易、采矿或制造业以外业务的合伙公司甚至不一定要注册,只要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得到经营许可证就行。合伙协议以书面形式为好,公司利润的分配和损失的分担,以及退伙的方式程序应在合伙协议中加以详尽说明。最近还发展出来一种特殊的有限合伙公司LLP,公司除了必须至少有一位合伙人要对公司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外,其它不参加公司实质运作的股东可以为有限责任合伙人,这部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的优势在于:成立方便;开办费用低;资本来源较广泛;可能有优惠的纳税政策;经营灵活;管理方式多样但它的弊端在于: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公司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过分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