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关于打黑除恶工作汇报范文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下阶段的工作
从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我市法院一审共受理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起诉的案件1265件,14107人
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的案件共1140件,12644人
在已审结生效的700件案件中,共有308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重刑率达46
55%,比同期法院判决的全部刑事案件高出30
2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了人民法院对于此类犯罪严惩重判的打击力度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于国内经济的副作用在许多层面尚在积聚,社会矛盾明显加剧,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在安定繁荣的社会局面之下,暗流依然汹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尤为艰巨
受大环境的影响,黑恶势力犯罪处于活跃期的基本态势并未改变,甚至出现了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合流的苗头
特殊的时期,特殊的形势,给人民法院的打黑除恶工作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站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必须始终坚持法定标准,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同时,要特别注意以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的大局观为指导,防止就案办案
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还要在审判中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用足用好
在体现“从宽”时,除了要看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还要结合其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在体现“从严”时,既要对浮在面上的首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