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邓超所作的《关于对**县财政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我县**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县政府作了专题研究,采取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违规超预算拨款125万元”的整改情况由于县财力不足,在年初未安排“三金”“三乱”中央专项借款的偿债准备金,但此项债务为政府性债务,市财政局直接扣收本息,当年无财力列支,故作暂付款反映
这种情况在以后年度还可能存在,政府将打紧开支,逐渐足额地建立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
二、关于“已撤销未清退基金250万元”的整改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文件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地方政府无权批准设立基金项目,也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变相批准设立基金项目
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对已撤销应清退的各种基金2,500,172
60元,已经全额转作预算外收入,但资金已在2002年前被占用
三、关于“超标准计提农业税征收经费、多列预算支出33
71万元”的整改情况**年农业税征收经费是通过县乡两级财政结算,乡镇上解县征收经费94万元,比应计提取征收经费超上解337,087
16元,超上解部分已作为**年的财政收入,不存在再上缴财政的问题
四、关于“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收入51
88万元”的整改情况**县资金管理部已于2005年6月27日将以前年度的资金利息收入518,794
25元全额缴入金库
今后,政府将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及《财政第1页共2页总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杜绝违规行为,严格预算管理权限,真实反映我县财政收支现状
并通过实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