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政策实例分析一文章来源:中国税网文章作者:赵国庆发布时间:2008-05-28[案例1]A房地产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受让取得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该块土地为毛地出让,A企业负责该土地上原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工作
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A房地产企业对被拆迁户实行货币补偿,经市场评估,A房地产企业按590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户支付货币补偿,补偿面积按照被拆迁户原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拆迁户用取得的货币补偿直接到市场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
[解析]这是一个城市房屋拆迁中一个比较标准的货币补偿案例
被拆迁户给予拆迁户货币补偿,拆迁户用取得的货币补偿直接到市场购买新商品房
由于其中涉及的关系比较简单,而且又是货币性质补偿,税务处理方法也比较明确
这里,我们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1、毛地出让与净地出让“毛地”和“净地”都是俗称
从形态上看,毛地指地上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净地指已经完成拆除平整,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
从产权和法律关系上看,毛地和净地有明显不同
毛地出让往往是政府出让土地时尚未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拆迁补偿工作,涉及多方法律和经济关系,需要衔接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和出让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净地出让则往往是政府已经完成了出让前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拆迁补偿工作,法律关系相对简单
毛地出让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收回、出让与《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拆迁程序等衔接问题,同时,出让后拆迁和开发也往往容易出现纠纷
毛地出让的实施步骤:毛地出让,需要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权收回、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关系
一般是按照如下步骤实施的:第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市、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