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第一章总则第1
1条为保证城市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供热管网的工作参数限定为:一、工作压力P≤16×98
1kPa,介质温度T≤350℃的蒸汽管网;二、工作压力P≤25×98
1kPa,介质温度T≤200℃的热水管网
注:本规范中的压力均指表压力
用乘积表示的压力数值,前边的被乘数是表压力数
3条供热管网中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劳动总局现行《压力容器安装监察规程》和本规范的规定
4条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巷道区、流砂层地区和腐蚀性土地区建设供热管网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各专项规范的规定
5条供热管网工程应按设计施工,材料代用及必须进行变动时应得到设计部门同意
6条供热管网工程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木建设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应得到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下列文件:一、批准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二、各个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三、工程投资、设备、材料的概算;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转交的其他文件
7条供热管网工程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单项工程应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
对市容、交通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8条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同专业的各工序之间,均应进行交接验收成交接检查,前一工序的不合格部位,必须由原施工单位返修合格
9条总承包单位必须保证承重结构和受力结构在工作状态下的安全,保证焊接、防腐、保温和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
上述工程质量应由当地工程质量管理部门作出评定结论
10条施工中必须保证管网附近建筑物的稳定,保护其它设施的正常工作及安全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供热管网与其它设施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