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BOT、BT)前言当前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但同时环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
近年来国家对水环境的治理非常重视,而各地也把污水处理视为城市重要的基本功能之一,已建设或计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市政公用设施,根据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产权必须由政府所有
但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数目庞大,由地方财政一次性拨款建设令政府负担困难
资金不足成为城市污水处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为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了一些探索,尝试将投资主体多元化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了融资渠道,打破了政策瓶颈
目前,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财团对国内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主要采用BT与BOT两种投资模式
这两种模式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营、移交方式,在投资者的投资回收方式、回收期、回报率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作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决策者的地方政府,应对此有深入、清醒的认识,不能只为追赶潮流,就草率的决定(不对投资者的资金技术实力认真审核,不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对于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的负担能力),给污水厂的建设质量、日后运营及地方财政留下了巨大的隐患、风险和负担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地方环境,付出合理的成本保证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投资者的目的是追求最大的利润和投资回报
对于投资者来说,即使通过污水达标排放改善了地方环境,但如果得不到预期的回报,那也是失败的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投资者在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无疑加重了地方企业、居民的经济负担(也就是说环保成本被人为的增加)
在该项目的运做中,合作双方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只有最大限度降低各自的风险,才有可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互利双赢
本文将对这两种投资模式从政府的角度,做一定的比较
BOT模式BOT模式,B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