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电站代燃料工程完善指导方案根据《小水电代燃料验收规程》和《县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确保县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1、电源工程:八仙电站位于省县供电局营业区内
工程建设总投资841万元;安装3台630kw的发电机,装机容量1890kw,年均发电量596万kw
于XX年1月动工,XX年1月竣工,建设工期24个月
主要完成场内交通道路、必要的施工供电及部分施工临时住房、场地平整等工作;XX年4月三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
2、代燃料项目根据项目区选择原则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过实际调查和仔细讨论,我县确定将八仙镇作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项目区
项目区主要涉及狮坪村、仁溪沟村、韩河村、龙山村四个村,代燃料户1260户、5300人
新架10KV线路3KM,改造10KV线路4
82KM,新增变电容量2500KVA,改造0
4KV线路7
八仙电站总投资841万元,其中:电源工程总投资739万元,代燃料项目总投资102万元
资金来源于三部分,中央财政投资335万元,省级配套45万元,企业自筹381万元
目前,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已全面竣工,试运营1年,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
二、验收时间、内容根据《县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将组织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八仙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对八仙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一)验收时间第1页共4页根据省市有关意见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该项目的验收时间确定为XX年9月下旬
为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验收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1、资料准备阶段:XX年5月—XX年8月
2、自查自验阶段:XX年9月中旬前
3、验收阶段:XX年9月下旬
(二)验收内容1、项目组织机构情况
2、项目运行机构情况
3、代燃料电站建设、运行情况
4、目标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