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篇一: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生产汇报阿克苏地区农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调研的安排,现将我地区农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汇报如下:一、农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本情况(一)农机及执法人员增长情况。2020年,地区在册农业机械99808台、在册农业机械驾驶员92590人,较五年前分别增长24098台和27736人,增长率分别为19.1%和32%;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数227人,较十年前无增长;(二)农机事故及指标控制情况。2020年发生农机事故12起,死亡5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较2020年农机事故8起,死亡7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625万元,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下降28.6%,受伤人数增长4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0%,地区近五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连续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内。近年来,随着地区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乘坐拖拉机出行的方式逐步取代蓄力车成为农村农牧民主要的交通方式,加之“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使农村乡以下道路硬化率提高,拖拉机等农机具运行速度加快,导致农机事故不断增多,近五年农机自翻事故及挂擦事故分别占到39.8%和19.6%,超过田间地头作业事故,成为农机事故的重要事故类型。但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从五年前的7人下降至2020年的5人,在农机及其驾驶员在册数的不断高速增长而农机执法人数无变化的情况下,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的持续下降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建议:按照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在册数核算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每一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万台拖拉机和一万台驾驶员分配一个死亡控制指标,同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中加大对县(市)瞒报事故的制裁力度,将因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导致死亡控制指标未完成的,下一年度取消或消减其死亡控制指标数。(三)对“十二五”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及农机事故防控建议。“十二五”末,地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应控制在9人,比“十一五”末增加3人,增长50%,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642,比“十一五”末万台死亡率下降0.126,同期比下降16.4%。加强农机事故防控工作,一是应进一步针对重点时节时段农机事故发生特点,进行预警分析,并有针对性加大农机田检路查执法力度。二是应完善农机与交通、运管、交警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每月定时间定人数联合执法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三是要建立农机监理分站,按照近的3-4个乡(镇)组成一个农机监理分站,远的2个乡(镇)组成一个农机监理分站,分站负责对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开展具体农机田检路查和牌证发放业务,筑牢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阵地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针对农机“违法载人”和“黑车非驾”农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具体整治任务,并纳入年终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机“违法载人”和“黑车非驾”的治理工作的重视度,督促并协助农机部门加大对农机“违法载人”和“黑车非驾”的查处处罚力度。二、农机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农机部门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对农村乡以下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地区各级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通过把农机安全生产具体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指标纳入对县(市)、对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逐步提升县、乡两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度;通过地、县农机部门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细化并明确农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日常农机田检路查工作,加强了对乡以下农村道路农机违法违章查处力度;通过强化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但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