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材料20xx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工业强县、旅游名县、林牧大县”战略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八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国农运会和党的十八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一、认真履行司法职责,积极服务发展大局20xx年,我院站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高度,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65件,审结2161件,审结率84
——正确贯彻刑事法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共受理刑事案件418件,审结385件52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含十年)有期徒刑23人,十年以下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期徒刑33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66人,其他376人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依法从严、从快地对涉及爆炸、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进行了严厉惩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加大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依法对周永奇、熊彦军、谢瑞剑等罪犯适用了重刑,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顺应了民心民意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
——妥善调节民(商)事关系,积极服务经济转型
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77件,审结1416件
其中,审结合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