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重庆市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了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的通用术语和定义、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和方法以及结构和格式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469-2009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订技术导则《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国家环境保护局编)《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1知》(渝环发[2008]3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清洁生产审核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和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3审核工作表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应给出的主要信息表
4重点企业3
1“双超”类型企业指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2“双有”类型企业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3其它类型企业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