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2005]22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教宣[2009]56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全校一切力量,更好地为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和相关人群提供危机干预服务,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职领导、院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学院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院团委、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该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主管副处长、学生发展辅导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学生发展辅导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各系(部)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心理协会干部、各系(部)心理协会干部或系学生分会心理部干部、各班心理委员组成,该机构与学生发展辅导中心合署办公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为重大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