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应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矿、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为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管理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根据
《关于下发2012年安全管理配套制度规定的通知》(
)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现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应急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地煤公司2012年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安排表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关于下发应急救援实施细则抄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1抄送:公司副三总师以上领导及相关部门共印:60份附件1: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应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应急管理,科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员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地煤公司《关于下发2012年安全管理配套制度规定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地煤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2第五条为了保证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依据《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成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安监分局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综治办秘书处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经营管理部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