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罐头食品的安全控制技术第一节概述罐头食品是指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所有食品
罐头食品应为商业无菌,常温下能长期存放(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
2005年,我国罐头生产企业达2000多家,约有400个品种,出口到120个国家和地区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的罐头总产量合计达3800万吨,出口总量合计1450万吨,出口创汇132亿美元
一、罐头食品的分类罐头的分类按罐头食品分类标准GB/T10784-2006执行,标准中首先将罐藏食品按原料分成八大类,再将各大类按加工或调味方法的不同分成若干类
(一)按罐头原料分类分为畜肉类罐头、禽类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水果类罐头、蔬菜类罐头、干果和坚果类罐头、谷类和豆类罐头、其它类罐头
(二)按加工方法分类分为清蒸类罐头、调料类罐头、油浸类罐头、糖水(糖浆)类罐头、果酱类罐头、果汁类罐头、茄果类罐头
(三)按罐藏容器分类分为金属罐头、玻璃罐头、塑料罐头、软罐头
二、罐头食品的安全现状1973年初,由于美国蘑菇罐头中发现肉毒毒素事件,使美国FDA深感对低酸性食品罐头工厂有加强管理的必要,并于1973年2月24日颁布了《用密封容器包装的低酸性食品的热杀菌》,详细规定有关低酸性食品罐头安全的事项
从此,罐藏食品的营养卫生问题,渐为各国政府卫生当局所关注
近几年,我国罐头出口连年增长,出口货单源源不断,市场不断扩大巩固,我国已经成为罐头生产和出口的大国
随着日本2006年颁布的“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以及欧盟禁止使用含有双酚A环氧食品罐内涂料,出口罐头面临的安全问题凸现,技术门槛又一次抬高,罐头出口再遇新挑战
为了保护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罐头食品安全性同样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罐头食品列为第二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