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聘推荐工作方案为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XX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县教体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严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行政管理人员(副校级及以上)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XX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如下:(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二)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严格按照现行《XX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价条件执行
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
评审高级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
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符合任教及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人员须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五)严格课时量标准
申报人员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
其中,中小学教师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初中不低于10-1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