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1[五篇材料]第一篇: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1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尊敬的被调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您好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20XX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标准时点:20XX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对象是我省辖区内从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开展经济普查,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利于各级政府科学决策、规划和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对于各级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是每个被调查对象的法律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表,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凡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普查中取得的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单位原始资料,不作为纳税和罚款依据
经济普查将于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入户登记,届时,普查员将佩带证件上门进行普查登记,请各单位按附件做好相关基础资料整理准备工作,所有调查对象主动配合普查员做好单位信息核实和普查登记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采用电子地图、移动采集终端、gps定位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普查登记,在调查中可能会给您的工作增加一些负担
对此,我们深表谢意
附:被调查单位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和指标数据(背面):XX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附
被调查单位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和指标数据为确保入户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请贵单位于20XX年年底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填写好主要数据
一、需要准备好下列资料:第1页共6页1、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2、20XX年单位资产负债表、单位财务状况表、单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