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适用本规定。3、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部门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生产单位、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二、生产单位、部门的职责1、生产单位、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单位、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单位、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3、生产单位、部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4、生产单位、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第3页共9页第2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9页(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5、生产单位、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6、生产单位、部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单位、部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7、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单位、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8、生产单位、部门应当每月、每季度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月15日前和下季度1月15日前向安全管理部和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单位、部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第4页共9页第3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9页(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9、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0、生产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