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环保局模范城复检工作办公室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市环保模范城复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大庆市环保局环保模范城复检工作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部、六个指标推进组,专题推进我市的环保模范城复检工作,现将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确定如下:一、组织机构主任:杨占鳌副主任:张海军李洪亮技术总工程师:孙树海王久瑞技术总工程师孙树海主要负责模范城复检档案资料的规范化建设,对部门、县区、企业的培训等工作,重点协助责任领导联系第四、五、六组指标技术推进工作。技术总工程师王久瑞主要负责模范城复检工作程序制定,协调各推进组工作,重点协助责任领导联系第一、二、三组指标技术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技术工作部部长王久瑞成员冯志国高玉平张凤琳等职责:负责创模复检工作程序制定、日常管理,负责与其1他各组的工作协调与检查,负责各种复检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编制,负责创模复检工作经费的申请落实等。档案资料培训工作部部长:孙树海成员:孟宪红李颖等职责:负责创模复检工作2008--2010年度各类A、B两类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分类,负责检查、指导各工作落实组C类档案建档工作,对部门、县区、企业的培训等。二、责任分工第一指标推进组责任领导:刘长富组长:刘玉芳职责:负责创模复检工作中“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等6项指标推进落实工作,并对其相应档案资料负责把关审核。下设6个指标落实组2(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指标落实组组长;李善日职责: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责任的工作机制。责任人:李善日2、制定创模规划并通过评审,并经市政府公布实施。责任人:高玉平3、模范城市每年向环保部门报年度完成情况和持续改进承诺。责任人:高玉平4、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责任人:李善日5、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责任人:李善日6、指标档案收集及建立工作。责任人:李善日(二)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组组长:刘玉芳职责: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责任人:刘玉芳2、在考核市域内,不存在越权审批、项目拆分行为。责任人:刘玉芳3、在考核市域内,以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基3数,所有项目均依法履行了环评手续,环评及批复文件齐全。责任人:刘玉芳4、在考核市域内,以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基数,所有项目均依法执行了“三同时”,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责任人:刘玉芳5、在考核市域内,以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基数,所有项目均依法履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且验收监测(调查)文件及验收批准文件齐全。责任人:刘玉芳6、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环境保护措施全部按照要求(时限)落实。责任人:刘玉芳7、指标档案收集及建立工作。责任人:刘玉芳(三)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落实组组长:李善日职责:1、考核前三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0000元。责任人:统计局2、考核前三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责任人:李善日3、指标档案收集及建立工作。责任人:李善日(四)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落实组组长:发改委职责:1、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4且逐年下降(国家未公布全国平均水平的,考核连续三年逐年下降)。责任人:发改委2、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关、停、淘汰的高耗能企业按期完成。责任人:发改委5、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