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等于减少合作社经营成本,国家与各地方政府连续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合作社发展,分别从税收减免、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用水用电、农产品流通等多方面予以优惠
优惠政策之注册费用减免对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不收取费用,包括登记费、执照工本费
有条件的基层工商登记机关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者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
优惠政策之四项税收减免对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lp牛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合作社从事农、林木、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之金融政策优惠各级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贷款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信用货款提供担保服务
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在20XX年上半年,对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建立信用档案
将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引入合作社信贷领域,积极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需求
适当前移贷前调查环节,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对合作社及社员的货款申请确保符合第1页共2页条件的贷款需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满足
优先选择在合作社基础上开展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工怅并纳入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范围内统一推进
优惠政策之土地政策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合作社进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