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新高潮,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二、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时间安排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21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四、宣传重点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X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第1页共3页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3.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禁毒、严打“两违”、“两严一降”、信访维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五、宣传形式1.各区(市、县)分别组织本级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2.各区(市、县)分别组织一次“法律六进”宣传活动。3.市、区(市、县)两级司法局组织人员参加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4.市级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宣传、播放法治宣传视频、悬挂法治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5.市司法局举办一次法治骨干培训班和开展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6.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XX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7.组队参加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委、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省少数民族法治山歌比赛。六、活动要求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依治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本级“12·4”宣传活动的方案,加强对本级各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第2页共3页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完成好各级、各系统对口下达的各项宣传任务。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情况。4.做好宣传活动的信息反馈及活动总结工作。各级、各部门宣传活动的情况请于12月30日之前反馈xx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联系人:***,联系电话:***。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