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质量奖工作材料目录一、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都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江都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三、江都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四、市长质量奖启动新闻发布会工作安排五、马市长新闻发布会的讲话六、关于成立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的通知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材料一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都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江都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都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材料二江都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初稿)2009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和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等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外开展质量奖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长质量奖”是江都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宗旨,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决策为科学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
第四条“江都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
质量奖授奖名额由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按当年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1—3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办”)设在市质监局
市质量奖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