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分类号】227004199630【标题】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交通部【颁布日期】19961224【实施日期】199706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水路运输【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名称】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题注】1996年12月18日经第2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的高速客船,及其停靠港(站、点)、码头、设施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港务(航)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章名】第二章船公司第四条高速客船公司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的高速客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第五条从境外购入的二手船,其船龄不得超过10年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一)航线运行手册;(二)船舶操作手册;(三)船舶保养手册;(四)维修计划;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高速客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章名】第三章船舶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港务(航)监督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