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类别——概述政府审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构对各级政府、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产生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其本质是对受托经营管理者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独立的监督。主体是代表国家的、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并在经济上、组织上与被审计对象保持独立;客体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和财务收支;基本方式是检查会计账表:凭证及相关资料;最终目标是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有效。民间审计:“国家审计”的对称。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注册的民间审计及会计组织接受委托所进行的审计。现代西方审计基本上是沿着民间审计和国家审计两条线发展而以民间审计为主的。民间审计的内容,最初是详细的帐簿审计。20世纪初逐渐发展成为资产负债表审计,30年代以后又发展到财务报表审计。大约在50年代以后,民间审计组织开始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并逐渐发展,形成管理审计。民间审计的特点就是审计业务不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实施的。在审计学术界,一般认为现代审计就是以民间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内部审计: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由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监督、鉴证和评价,来促进本部门或单位目标的实现。审计目标政府审计:是根据“公共受托责任论”,即受全体人民委托对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使用公共资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相关个人等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出评价而派生出来的,简而言之,即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1)真实性基本内容:确定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已经发生,有无差错、虚假、舞弊行为等;各种经济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全面、正确地反映了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管理成果;政府各项经济责任是否如实履行,向社会和公众所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无误,所作承诺有无如约兑现等。(2)合法性基本内容:确定各项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法律规章等的规定。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发生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财政财务收支程序是否合法,各项会计处理是否遵循了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特别是: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其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客观、公正等进行审计监督。效益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符合经济学、效率性、效果性,即“3E”审计。(3)效益性(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方面)经济性:用以评价实际资金投入或费用列支,与预计资金投入或费用的列支相比,是节约还是超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使耗费最低。效率性:用以评价实际资金投入或费用列支与预计相比,是否获利即获利的频率如何,即产品、服务等形式的产出与其消耗的资源的关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以一定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实现一定产出使用最小的投入。效果性:评价实际所得与预计所得相比的结果优劣程度,即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一项活动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的关系民间审计:目标主要是合法性和公允性,注册会计师依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1、对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一个独立的公正的鉴证意见。2、揭露和报告对财务报表内容有直接影响的重大欺诈舞弊和非法行为。内部审计:目标是指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的专职审计机构或人员,对本部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提出审计报告、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是审计主体通过内部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体现的是主观的要求。目标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随着受托责任关系及管理控制的变化而调整,但是不能超越内部审计职能所能及的范围。联系与区别:对审计主体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都类似,鉴定、评估、核对等等,且有相似的要求,都要确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