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操作指导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操作指导书编号:VT/CB/WI007版号:A0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操作指导书编辑霍新华日期2007-11-28审核于琛、杨毅清日期2007-11-28批准许立日期2007-11-28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文件页码:第1页共11页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为了加强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特制定本指导书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术语和定义1
1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协议文件引起的设计变更(如下述1
13条A类);设计问题引起的设计变更(如下述1
13条B、E类);配合施工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如下述1
13条D类);配合设计优化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如下述1
13条C类)等
1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设计变更应强调事前控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完成审批程序,严禁肢解设计变更
2因售楼协议引起的设计变更引起成本增加时,必须在办理设计变更之前同客户签订费用承担协议
3变更分类:A类――由于客户要求、销售要求提出的变更:指在售楼时为了满足客户提出的特殊要求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合同外增项,由此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售楼条件和价款中解决或由于情况需要而必须付出的成本,此项应不列入正常的工程成本考核的范围
B类--甲方要求之变更:指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及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原设计提出的优化变更,或甲方根据现场情况指定做法而引发的变更
C类--各专业间配合引发的变更:指由于总包招标时为扩初图招标,后出施工图配合专业与原招标图之间的差异或深化及补充;各专业工程招标图与施工图的图差因素引发的变更因各专业分包深化设计后总包或其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