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规范5
1一般规定5
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应根据珠海地域特征、地理环境及其气象条件(包括气候、纬度、日照条件等),结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外观、安装条件,综合考虑热水供应方式和集热器安装位置
2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配合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环保的要求,并应与建筑物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水及回水管道、配电控制设备及线路应与建筑物其他管线统筹安排,且管线布置应安全、隐蔽、合理有序,便于安装维护,避免公共管道和非本户管道穿越其他用户的室内空间
4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满足:施工安装方便、用户使用方便以及管理维修方便
2规划设计5
11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不应影响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并不应降低该建筑物及其相邻建筑物的日照、通风及采光标准,以及避免集热器的反射光对附近建筑物造成光污染
22建筑体型及空间组合应为集热器接收较多太阳能创造有利条件
3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景观与绿化种植,应避免对投射到太阳能集热器上的阳光造成遮挡
4建筑规划设计时,应对太阳能集热器的设置位置进行日照计算分析,确保集热器在冬至日的日照时数不低于4ho5
55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物的主要朝向宜朝南
3建筑设计5
61建筑设计应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外形有机结合,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贯穿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
72建筑设计应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的太阳能集热器,不得影响相应部位的建筑功能,并与建筑整体有机结合,保持建筑统一和谐的外观
3建筑设计时,应合理布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位置,满足所在部位相应的防水、防潮、通风、隔热、防光污染、防雷电、抗台风、抗震及检位置,阳台、墙面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