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处理措施:为了认真贯彻天津市建委的指示精神,保证本施工单位内的民工杜绝发生纠纷事件,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1、项目部积极响应天津市建委的文件规定要求,为在施职工办理“实名制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配备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避免和减少民工纠纷事件的发生。2、项目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约束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月建立职工考勤、工资发放台账,按规定要求支付职工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3、一线工长和劳动力管理员经常性的了解分包单位的职工动态,人员流动情况、思想动态情况、籍贯属地情况等。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使民工纠纷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4、项目部对本单位内的民工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告知职工发生纠纷后的正常申述程序,禁止职工发生个人过激行为。为了预防恶意讨薪事件发生,项目部也将纳入本预案的控制范围,及时查明纠纷情况后,如属于恶意讨薪事件的,公司项目部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严控职工非法游行、上访或过激行为发生。对较大的恶性事件,公司项目部将积极主动的申请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的援助和裁决。训、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措施:㈠组织管理措施项目部成立职业健康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设立工地医务室,配备必需的现场检测、检验、治疗设备及药品。主治医生承担临床病人的诊治,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工地日常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食堂、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及工地劳动卫生监督检测,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协助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发生的传染病及时报告。㈡劳动保护措施:1、重视劳动保护工作⑴劳动保护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加强行政管理,搞好劳动保护工作。⑵利用工地板报、宣传栏、班前点名等形式加强劳动卫生防护知识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施工管理者加强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坚持佩带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并建立奖惩制度。⑶建立工作时间的限制和休息时间,规定休假制度,从时间角度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⑷采取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从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⑸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人员密切联系,使施工组织措施符合劳动卫生保障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严格按照劳动定额组织施工。在实际施工中,由劳动卫生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劳动卫生保障工作的监督与落实,必须强化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保障施工顺利完成。2、劳动保护用品配备⑴视施工需要、施工场所中危害因素和劳动安全与卫生要求,合理配备足够、齐全的劳保防护用品。⑵选择齐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手套、防护口罩、面罩等,既要使用方便,又要对危害和危险具有较好的防护效果。⑶选购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保证质量,选购时应审核其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在使用前用简易方法进行质量检察,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⑷劳保用品必须提前采购,配置充足,统一发放。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⑴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管理规定,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是否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是否穿戴足够防护用品。⑵能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防护效果、对劳动者保护效果影响很大,即使质量好的防护用品,如果使用不当,也不能起到防护作用。因此使用者一定要按规定正确使用,熟悉、掌握防护用品使用方法,上岗前按规定穿戴,不能图省事、怕麻烦,只有正确发挥防护用品的作用,才能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4、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⑴施工现场由于机械震动多,噪声大,露天作业时间长,在爆破作业、水泥装卸、搅拌及电焊中,工人常接触、吸入大量粉尘,易引起矽肺、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聋、震动病等。在施工中主要采取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预防措施。⑵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有毒或粉尘多地方,作业人员要戴防毒、防尘口罩。⑶改变施工工艺,采用无噪声或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替代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解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⑷改善作业环境,对产生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