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土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为认真贯彻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快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不断改进行业作风,加强政风行风评议考核体系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提供坚强保障
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本考核细则考核总分计100分,占局年终目标考核总分值的20%
本办法适用全系统各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
二、具体操作细则(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1、“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1)要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并明确未完成任务和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追究处理事项
未做到的扣2分(2)积极召开民主生活会
在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员、职工须汇报今年以来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纠措施
未做到的扣2分(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
未做到的扣2分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1)重大事项或可能影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及时如实地向上层层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对发现报告不实或隐瞒事实的,能主动追究责任
未做到的扣2分第1页共4页(2)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有计划的做好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未做到的扣2分(3)按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