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土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为认真贯彻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快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不断改进行业作风,加强政风行风评议考核体系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提供坚强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总体要求本考核细则考核总分计100分,占局年终目标考核总分值的20%。本办法适用全系统各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二、具体操作细则(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1、“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工作。(1)要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并明确未完成任务和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追究处理事项。未做到的扣2分(2)积极召开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员、职工须汇报今年以来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纠措施。未做到的扣2分(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未做到的扣2分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1)重大事项或可能影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及时如实地向上层层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对发现报告不实或隐瞒事实的,能主动追究责任。未做到的扣2分第1页共4页(2)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有计划的做好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未做到的扣2分(3)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未做到的扣2分3、廉政文化建设的落实工作。(1)积极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认真、主动抓好工作落实。未做到的扣2分。(2)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拿出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未做到的扣2分。(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和执行(10分)1、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工作。(1)对廉政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能认真布置贯彻,并组织学习,对违纪违规的能严肃处理。未做到的扣2分。(2)对拒贿赂、吃请的单位和个人,在本部门范围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对主动上缴钱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钱物上交、物资缴局财务室入账处理。未做到的扣2分。2、廉政承诺、述廉、评廉、考廉工作。(1)公开承诺。积极按照局统一部署开展公开承诺行动,并通过局域网或在办公地点显要处公示承诺书。未做到的扣2分。(2)公开述廉。积极参加局组织的述职述廉活动,并主动接受评议和考核。未做到的扣2分。3、严格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十个不准”、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13个不”、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察厅“二十一条意见”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等规定和要求。(1)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规定,并做好执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未做到的扣2分。(2)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禁令”和有关要求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上报局党组、纪检组予以严肃追究处理。未做到的扣2分。(三)积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10分)1、积极按照年初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安排和部署落实和第2页共4页推进工作。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经验交流、有工作汇报。未做到的扣1分。2、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工作。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率不得少于30%;群众或当事人反映较大的信访或案件,回访率100%。并做好问题的处理、反馈工作。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回访次数的,或在回访中流于形式的,扣3分。(四)党风廉政教育(10分)积极开展理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按照廉政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工作。教育要做到计划、检查、汇报“三落实”。受教育的人员能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没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