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模块教学研究【摘要】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结构包括一个必修模块和五个选修模块,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给学生提供多样性选择。本文着重“多媒体技术应用”这个选修模块,结合课堂教学实际,分析当前在选修模块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关键词】:信息技术多媒体选修随着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进行,一些学校相继开设了信息技术学科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内容。从高中信息技术学科的五个选修模块“人工智能”、“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应用”和“算法和程序设计”的选择情况看,学生选择“多媒体技术应用”这个选修模块人数最多。学校在如何确立选修方向、如何开展选修课的学习以及选修课的评价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惑。一、高中“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模块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一、学生个体选修变成集体必修由于学校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信息技术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加上学校师资、机房硬件环境差异等因素,很多学校由任课教师做主确立选修课程,硬性规定同一个班级只能选择一门选修课,学生实际上没有选择的权利,影响选修课学习的积极性。在温州地区普高中,全班选择多媒体技术应用这个选修模块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另外,学生选择选修模块也存在一定盲目性。学生在选课前对课程的理解可能与教材的实际内容差别很大。如多媒体技术应用和算法与程序设计这两门选修课,很多学生对选修教材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仅仅从兴趣出发,选修“多媒体技术应用”,直到学习深入,才发现复杂的操作并不是自己想要学习的内容,从而开始动摇。而且学生的喜好也极有可能发生变化,造成学习积极性不高,甚至厌学情绪。问题二、多媒体选修教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以Flash这块内容来说,教材中关于二维动画制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三章中四种简单Flash动画的制作:简单对象的移动、简单对象的变形、关于文字的动画制作、利用图片系列制作动画以及第四章中Flash作品合成,虽然教材内容已经涵盖学科指导意见要求和会考、高考标准,但教材中过于简单的内容分解方式不利于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点,影响学生Flash操作知识的系统化;同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上效果差强人意。笔者曾在Flash教学中进行这样的尝试:Flash教学内容用8个课时,学生仅仅能达到会考的“做题”要求,能根据题目的要求按部就班“做”下来,但是一旦给出自由创作的任务——制作有片头场景、4个主交互界面和片尾场景的Flash作品,额外4个课时的安排1还是难以较好的完成任务。纵观多媒体选修教材,教学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不那么严密不同地区、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甚至同一班级的学生之间的学习基础和动手能力参差不齐,学校设备条件也不同,现行教材难以适应不同层次的学生。问题三、多媒体选修课中教学评价方式还是套用必修课评价模式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教学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教学评价方式也发生根本转变,逐渐淡化课程评价中选拔与甄别的功能,强调侧重于学生全面发展性评价[1]。在《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模块中,教师评价主要采取的方式是作品评价,以提交文件的内容是否正确作为评价的依据。如在Excel电子表格操作中,评价侧重数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所采集和加工的数据是否说明某一观点。在必修模块中,这样的评价方式效果也非常明显,但是很多教师在选修模块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中,也以此评价方式为主。例如在PhotoShop课堂教学中,仅仅以最终有无作品为依据,学生操作情况如何,学生在操作过程中使用了哪些技术和方法却不是主要方面。教师仍在套用必修模块中“流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忽略了过程性评价的积极作用,这个问题在在选修课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教学中日渐突出。问题四、以信息技术会考为导向的传统应试教育面临危机大部分学校只在高一阶段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由于时间短,学生还没有完全热身,往往就已经进入会考复习阶段。很多学校特别是二类三类高中,高一学生通过信息技术会考成为教学的主要任务,在考试中短短的45分钟内要考查几个模块的实际操作能力很难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日常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