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码:南京市江宁区质量奖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南京市****摩托车有限公司申报日期2017年11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质量奖评审办公室印制申报说明:一、申报江宁区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江宁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三)连续三年经市级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或省内前列;(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六)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二)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三)近三年国家、省、市产品或服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四)近三年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或因企业责任导致重大质量投诉的;(五)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填报说明:1、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单位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2、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
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3、单位简介限在3000字以内
4、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定标准及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