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排球比赛活动策划书烟台大学2011年学生排球比赛章程1、参赛方式锦标赛:全校十八个院系(包括体育学院、法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数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光电学院、机电学院、土木学院、文经学院、海洋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人文学院、化学院),每个院系各派出一只男子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8—12名球员组成,每次比赛有两队各六名选手组成进行比赛
2、比赛日期及赛程(详见赛程表)3、比赛机构设置及分工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组委会及常设机构如下:仲裁委员会:审核比赛期间执行规则、规程中发生的纠纷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策划制定大赛的相关规程及完成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裁判委员会:负责比赛的临场执裁维持比赛的正常进行4、比赛细则(1)各参赛队以院系为单位报名至校学生会体育部,并附带参赛队服颜色及队员号码(4—15号),每队报名人数,不得少于8人,不得多于12人
(报名截止到3月28号)(2)队员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请尽量报满12人名单
(3)参赛运动员必须为烟台大学在读注册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包括自考生),以有效证件为准(学生证、身份证)
(4)若参赛队伍对比赛过程或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24小时内,向比赛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校团委老师、承办院系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分管体育部常委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
(6)正常比赛对抗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若因比赛外的不文明现象或更严重的冲突事件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将严格按照烟台大学2011年学生排球赛的处罚规定处理
(7)队员凭有效证件上场比赛,在入场前将比赛证件交予比赛监督,比照确认场上队员
(有效证件仅限学生证、身份证)(8)每队队员的服装必须统一且号码清晰明确,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队员不得佩戴对其他队员有危